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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保金该申报了,千万不要忘记享受新优惠

高洋 亿企赢财税实训
2024-0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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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简称残保金,是为了保障残疾人的权益,由未按规定安排残疾人就业或者安排人数未达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比例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根据地方有关法规的规定,按照年度差额人数和上年度本地区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交纳用于残疾人就业的专项资金。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税务局负责代为征收,最终的征收部门为给残疾人联合保障部门(简称“残联”)。


Part1.残保金优惠政策以及享受优惠时间

大家肯定也听说了,今年开始残保金又有了新的优惠政策。一起来看看残保金新政的3大变化吧,此处划重点!

1、实行分档征收。

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实行分档减缴政策。其中: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达到1%(含)以上,但未达到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比例的,按规定应缴费额的50%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在1%以下的,按规定应缴费额的90%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2、对在职职工总数30人(含)以下的企业,暂免征收残保金。

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在职职工人数在30人(含)以下的企业,暂免征收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3、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标准上限,按照当地社会平均工资2倍执行。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标准上限,按照当地社会平均工资2倍执行。当地社会平均工资按照所在地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和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加权计算。

众所周知本年的残保金是次年申报,现在申报的是2019年的残保金,政策文件中的时间是申报期还是所属期呢?

现在有的税局已经率先给出了答案。比如:江苏省常州市按照申报期享受优惠。根据《常州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常州市税务局 常州市残疾人联合会关于明确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政策的通知》,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申报期)止,在职职工总数30人(含)以下的企业,暂免征收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再如,:新疆地区目前残保金已经申报了一季度残保金(按照季度申报4月,7月,10月,1月份申报)。申报的时候人数未达30人是强制校验的,会自行提取到减免代码享受减免,残保金缴纳为0。

笔者咨询税务总局12366,得到的回复是,“为了确保疫情期间合理充分享受优惠,目前口径是按照申报期享受减免的。”

相信接下来各地区的相关部门会陆续明确相应政策,综合运用多种减负手段,帮助企业生产回暖,度过疫情困难期。


Part2.残保金计算

残保金具体是怎么计算的呢?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计算公式为:残保金年缴纳额=(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上年用人单位实际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

注意事项:

1、用人单位在职职工:是指用人单位在编人员或依法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含1年)劳动合同(服务协议)的人员。季节性用工应当折算为年平均用工人数。用人单位依法以劳务派遣方式接受残疾人在本单位就业的,由派遣单位和接受单位通过签订协议的方式协商一致后,将残疾人数计入其中一方的实际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和在职职工人数,不得重复计算。(提醒:新疆地区口径不一样,以劳务派遣用工的,计入派遣单位在职职工人数。参考: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季节性用工折算为年平均用工人数计算工时如下:年平均用工人数=季节性用工人数×(用工月数÷12)。

2、实际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用人单位安排1名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1至2级)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3级)的人员就业的,按照安排2名残疾人就业计算。安排其他残疾人,按照1:1的比例计算。

注:所称残疾人,是指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上注明属于视力残疾、听力残疾、言语残疾、肢体残疾、智力残疾、精神残疾和多重残疾的人员,或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人员;

用人单位将残疾人录用为在编人员或依法与就业年龄段内的残疾人签订1年以上(含1年)劳动合同(服务协议),且实际支付的工资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方可计入用人单位所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

3、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按用人单位上年在职职工工资总额除以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计算。计算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时的“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工资总额”中包括个人承担的社保部分,不包括单位承担社保部分。工资总额由六个部分组成: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提醒:按季度申报的,填写1/4的金额,按月申报的,填写1/12的金额。


Part3.残保金各地区政策以及办理申报流程

财税〔2015〕72号规定,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比例不得低于本单位在职职工总数的1.5%。具体比例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规定。
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达不到其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比例的,应当缴纳保障金。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各省不一,可以参考下:

 

   今天的残保金分享就到这里啦,有疑问的小伙伴欢迎留言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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